企业在制定加班的规定时,要根据本企业、本行业自身特点,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一、工作时间的延长要支付工资。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企业应首先考虑安排其补休;其它时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向其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要求补休的应从其要求。三、节日必须给付加班费。这样,企业为保证按时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保障自己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选择自己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在发放加班费时,加班费的基数是不一样的。有的企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基数,有的企业是按岗位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的基数,有的企业是按基本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加班工资的基数,有的效益好的企业是按企业标准工资作为企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制定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并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