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经委有关人士介绍,年薪由基本年薪和风险收入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略高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掌握,用于维持经营者的基本生活和日常消费;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获得的收入作为风险收入,采取现金兑付与本企业股份兑付相结合的办法。兑现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基薪,其余部分转为经营者股份或补充风险抵押金,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现金兑付剩余部分可转为本企业股票,经营者在任期内或退休前不能上市交易。另外,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还需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对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被没收风险抵押金,造成重大损失和触犯法律的要受法律制裁。
岛城各界对年薪制反响热烈,有猜测说企业经营者可拿到几十万元到数百万元的年薪,记者就此采访青岛经委一位负责人时,他拒绝向外界透露考核试点企业的年薪具体数额,并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减轻对经营者的压力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