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一纸协议,协商过程中的程序,协商内容的合法、合理,协议签订和履行,职工对协议的满意度等都是协议的构成要素,因此,建立“行业工会、系统工会、基层工会”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实行多方联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洪江市总工会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议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行业工会、系统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等在工作层面上的相互融合,使这一工作没有“旁观者”。
该市系统工会所在单位都管辖着一些企业,其行业特征较为突出,企业的关联性、类比性较强,适宜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效促进相关行业企业的和谐发展。
洪江市水利系统有126家下属企业,1000多名职工。其中,有20人以上员工的较大水电站11座,200人以上的电站2座。针对同一行业,大电站与小电站之间的收入差别以及地域差别,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也区别对待。目前,洪江市已有13家较大电站由企业与企业工会签订了协议,其余小型水电站由市小水电工会代表职工与小水电站签订了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书,实现了已建工会组织中的生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协议签订率达到了100%的目标。
洪江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肖和平说:“为职工维权是工会的职责,而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则是为职工维权的一个很好方式,有利于确保企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