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十一黄金周,有关带薪休假的话题更容易引人关注,而符合享受条件但从没享受过带薪休假的仅仅为2成人吗?中国社科院和国家旅游局近期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休闲绿皮书》显示,33.1%被访的北京居民表示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17.85%的被访者没有固定双休日,可见连首善之都的北京带薪休假政策在执行上也是不力的。而就全国的情况则更为糟糕,中青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对244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4.5%的人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有23.5%的人偶尔享受过,仅有22.0%的人表示“每年都可以”。
为何带薪休假成为我国上班族可望而不可求的“海市蜃楼”?显然并非大家对带薪休假的机会不加珍惜,而是很多用人单位的时刻表上根本就没有带薪休假的位置。尽管经济收入是左右大家出游态度的一个方面,但“更多人放弃休假是为了保住饭碗”的现实说明,我国劳动法虽然明确了带薪休假制度,却由于没有执行的具体办法,缺乏明确可操作的依据,必然在实施中常被打折扣。尤其是在私营企业当中,一般职工更是难以实现带薪休假。
今年8月,山东出台《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把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同级文明单位考核,鼓励职工根据个人意愿,灵活安排年休假时间,实现与法定节日相连接,形成集中休闲。显然,山东省此举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带薪休假,但如果总是停留在鼓励的层面,则“实现”仍将不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探索施行强制和半强制路线,敦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和落实国民休闲发展纲要。首先可以在政府机关及其事业单位试点,单位领导带头带薪休假——你看,外国的总统带薪休假十分频繁,却并没有影响一个国家的运行,所以强调“会影响正常工作”是站不住脚的。这样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被强制或半强制带薪休假初见成效后,再逐步向私营企业延伸。
值得注意的是,强制或半强制职工带薪休假,并不仅仅是执行劳动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休闲被誉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五大推动力之首,发达国家的公民大约1/3的时间用于休闲,1/3的收入用于休闲,1/3的人员就业在休闲产业,国家1/3的GDP由休闲产业创造,而我们为何不可以借鉴一下?何况这还是缓解“十一”、春节长假交通拥挤极其有效的办法,与其每年都要无奈地接受扎堆休假造成的出行、餐饮、住宿各方面的巨大压力,我们何不有意识地保证多数职工自主安排带薪休假实行错峰出行,进而拉动国内休闲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呢?(周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