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与职工双方的行为,有利于缓解劳资矛盾。
为推动集体合同签约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主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双赢为目标,充分发挥协商主体的作用
1、政企分开,明确企业责任者。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受国家委托作为集体协商的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国有企业要解决好董事会与总经理的关系,明确权益和利益。目前深圳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采取新举措:国有企业上级产权部门不再直接任命总经理,将聘任权交给了董事会,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
2、建立受同级政府领导的区域性行业工会,将企业以工会管理的职能剥离出来实行工会区域性垂直领导。建立区域性的行业工会既可确定与企业双方在协商中的平等地位,站在行业高度代表职工与区域内同行业中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又可以解决工会工作者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工会在参与集体协商时,要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要加强劳动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办事能力。
(二)利用地方政府定期发布的年度指导性意见,争取最佳协商效果
1、各地要及时发布各行业人工成本情况及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价位为集体协商工资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协商起点,引导企业和职工双方根据劳动力价位或市场均衡工资率等因素协商工资水平,完善集体合同中有关工资的约定条款。目前,各国集体谈判协商的焦点是围绕着职工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我国也不例外。
2、企业经营者收入要与企业利益挂钩,与职工工资分离。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分离,才能更好地投入到集体协商工作中,也就容易找到集体协商的切入点。作为企业经营者本着为资产所有者负责的态度,协商要以最少的投入来获取最大的利益为目标,同时充分考虑同行业、同等规模、同等水平的企业利润率、生产率等因素确定本企业协商工资的基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正常的协商机制,通过协商拉近目标的距离。
(三)扩大集体协商内容覆盖面,全面保护员工利益
1、增加职工福利方面的协商力度,将企业福利计划纳入薪酬管理,作为集体协商范围。
2、强调建立良好的职工劳动环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人为本的国家,将员工劳动环境纳入集体协商内容,可以广泛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是企业文明生产的体现。现在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较少,以后可在行业劳动环境、工业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协商,进一步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创造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实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均衡地区用工与择业对工资水平的要求
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不同企业劳资双方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员工的待遇差别很大,即便是同属一个行业的企业所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就其条件和标准也有一定差距。有必要学习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如上海市有的地区已经实行了区域性的工资协商、北京市有的街道实行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机制,都起到了推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作用。又如德国实行行业工会与雇主协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双方签订的合同,政府可以宣布该合同具有普遍约束力,即该合同同样适用于该行业范围内没有加入雇主协会的雇主和非工会成员的雇员,目的是在该行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这种方法值得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推广。
(五)完善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管理制度
1、加强法制。要尽快完善政策法规,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深圳市通过建立劳动力价格指导体系,包括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库、制定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意见和执行反馈,对完成90%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加强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当企业经济效益不景气或亏损时,企业往往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员工收入待遇,以降低企业的费用支出。因此,对已签订劳动集体合同的企业,必须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工会监督职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