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惠民工程。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其中2012年元月起实现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全市6.3万城镇低保对象、31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新建150个五保村。完善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3400名残疾人建立托养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
2.卫生惠民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230元提高到每人290元,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由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240元。深入实施艾滋病攻坚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两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完成1.5万座改厕任务。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23个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配电设施等辅助设施。实施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改扩建5个县急救中心并购置设备。
3.教育惠民工程。积极筹措资金,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4.强基惠民工程。继续实施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工程,修建一批村级道路。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逐步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抓好库区移民新村建设。新建400个普惠制新村。实施1500个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
5.安居惠民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3万套。以解决全市农村小学教师住房难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建设。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抓好农村居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
6.土地整治惠民工程。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计划,完成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等工程项目任务,按要求完成在贫困地区实施坡改梯和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7.农补惠民工程。继续筹措资金用于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
8.文化计生惠民工程。建设131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20户以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项目。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建设等项目。
10.生态惠民工程。实施“绿满八桂”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等,继续推进沼气池建设,实施村(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继续推进南溪河、小东江综合治理项目。对芦笛路、建干路等14条街区道路进行推广使用新能源路灯节能改造。继续实施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完成第二届广西(桂林)园林园艺博览园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