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易趣网上开店的店主向记者介绍了在网上开店的生意经:“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留言、邮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而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
这位店主表示:“我在网上开店已经3年多了,从来没交过税。”他随后又问:“我在网上卖东西已经向网站交了商品登录费和交易服务费,这里面难道没有包含税费吗?服装市场不是就代收摊主的税费吗?网站也和市场一样吧。”
他还向记者透露:“我以前在服装市场做生意,每月商铺的租金就三千多元,再加上大量税费支出,如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水利建设基金税等等,成本很高,但在网上开家虚拟店铺,这一切都不需要了。现在我在网上开店每月就交几百元,几乎没什么开店成本。”
记者又与在淘宝网上一位卖MP3的大学生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他和他的同学都在这家网上卖东西,还从来没交过任何税费。
他向记者透露,“如果是以公司性质注册的网站交易账号,税务部门或许能查到税源。但如果注册的是个人账号,那么税务部门根本就无从查起。比如,我在广州买进MP3,每月的进货量能达到300多台,绝大部分是卖给我的同学,他们通过网上店铺在各地分销。也就是说,我的同学从我这里进货拿到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在网上销售,他们使用的可能是不同的网络交易平台,而且他们和买家交易大多数情况是通过电话直接联系,结算则通过银行账户,由于个人隐私的问题,税务部门很难了解到交易情况,要是通过交易网站得到他们在网站上交易数量、金额等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查税更是难上加难了。”
记者询问买MP3是否可以开发票,他表示:“如果买的量大也可以开发票,但只能开出礼品或者办公用品的发票,还要加收货款百分之四的发票钱。发票的数额可以随便,网上开店的大多数店主都没有实体公司,开发票只能从实体公司花钱买,发票上所写的商品名称也与所售商品不同。”
针对网上购物的发票问题,记者采访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站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如果在网站申请的交易账号是公司账号,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公司的账目情况查到税源。如果是个人账号,网站也无能为力。网站经营是公司行为,只负担涉及网站经营的税费。网站本身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无权向用户收税。
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用于网上交易的税法,网站也仅仅是向客户提供一个网上虚拟空间,只能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提示用户不要做违法生意。比如有利用交易网站账户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文物、违法音像制品或不履行网上交易合同约定等情况发生,网站会冻结该账户。如有相关执法部门提出要求,网站也可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提供该账户的相关信息。正常网上交易的账户信息是受到保护的,网站也无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布。到目前为止,没有税务部门让网站提供网上店铺的交易信息和店主个人信息并要求他们缴税。就是税务部门要求网站提供网上店铺的交易信息,网站也是很难提供出详细网上交易信息的,因为大多数的网上交易是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网下商讨交易细节。
此外,该工作人员指出,网站代收代缴税款是件难度很大的事情,“网站代收代缴税款,万一商品出现问题,责任谁来承担?”
记者在采访北京市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是:按照我国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缴税。
据该人士介绍,正常情况下,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则要缴纳4%的增值税。传统税收征管和稽查的凭据是企业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不过,这些凭证在无纸化、数字化的网络交易中根本无迹可寻,再加上互联网打破了地域的概念,使税收工作很难按区域划分,而且,网上企业的相关资料一般都设有密码保护,给税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带来困难。目前的解决办法是要求网站提醒网上交易中的消费者,网上交易一定要开具税务发票,以保障网上交易的经营者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