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说的房东即是出租方,出租方是否有赔偿的责任,可结合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确定。如果合同约定如遇拆迁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各不承担责任,那么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向承租方返还相应的租金。
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预见政府会拆迁,当政府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对于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的问题,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支付出租方和承租方搬迁补助费。如果在过渡期限内,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就不用支付临死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费。此外,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但如果承租的房屋属于营业房,如果当地拆迁政策针对营业房屋有相关的补偿,承租方有权享受相应的补偿,比如可以要求拆迁方给与补偿,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相应的租金。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出租方在向承租方出租房屋时,隐瞒了房屋即将拆迁的真相,就承租方遭受的损失,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承租方可以收集证据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问题。
以上说的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有规定来依据的,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土地属于集体的,没有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