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烈持自有的相关手续来到沈阳市房产局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房改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吴光烈出示《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吴光烈说,“近几年,我想办房改买下产权,却发现博龙公司在动迁结束后就撤走了,相关人员也已不知去向。”
吴光烈找了一年多,终于在和平区南京街192号找到博龙公司。10月12日11时许,记者随同吴光烈来到博龙公司。了解完此事后,博龙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博龙公司是1992年成立的,1993年确实曾参与科技一条街的动迁工作。“当年,像他这种情况动迁住户有许多,当时都给办理了房证,吴光烈房证没办可能是遗漏了。不过时间太久了,都16年了,当年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早已不知去向,根本联络不上了,16年前的材料更无从查找。”
吴光烈再次返回房产部门咨询,房产部门表示,如果找不到《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原件的话,只要博龙公司作出声明放弃该房所有权,房产部门仍可以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此,博龙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原博龙公司早已不存在,现已更名为沈阳博龙暖气机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原博龙公司的专用印章早已作废,无法为吴先生开相关证明。
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海忠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吴光烈已经无法从正常途径获取相关证明,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当年购房协议合法有效,证明房屋确属吴光烈。由于原来的博龙公司早已不存在,吴光烈在诉讼主体方面会有些困难。吴光烈可以到工商部门调取博龙公司当年情况,如果是注销的话,查看当时博龙公司债权债务是由谁负责,可将负责方列为被告。如果是被吊销的话,可以仍将原博龙公司和原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博龙公司予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