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说,青州市取消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周六休息时间,已经突破了法律规定的每周工作日最高时限。《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要求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青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每周6个工作日制度,标准工时都超过了40小时或者44小时的规定,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就此,青州市市委宣传部的一工作人员表示,青州执行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这个初衷也是好的。便民利民,替办事群众着想,也是一件好事。问题是,既然是“现在周六必须上班的部门都集中在青州市的行政审批中心”,那就实在没必要搞“一锅端”,让其他不在行政审批中心上班的人员也放弃休息全部来陪绑。
其实,取消机关周六休息莫如彻底消除人浮于事。青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要取消周六休息的举动,更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是多么的重要。在许多情况下,机关忙乱,人手紧张,效率低下,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一些机关部门的工作,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效能不高,干了许多不该自己干的事情,而应该干的事又没有干好或者干脆就没有干,进而导致公共服务常常不到位,甚至不得不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疲于应付,最终不得不以牺牲工作人员的休息为代价。
泰戈尔说,休息之于工作,就像眼睑之于眼睛。休息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休息权和劳动权一样,都是一个职工作为“社会人”或者公民最根本最起码的权益。切实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的休息权,关键还是要在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提高有效工时,增加公共服务,严格执行法规等方面下功夫,尤其是政府机关要竭尽全力办自己应该办的事,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审批权力,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在8小时工作制下的正当休息权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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