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房屋能否出租,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不能出租: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从上述可见,出租人对出租的房屋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果出租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则出租人的《营业执照》上还应当有房屋租赁的经营范围。
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注意:
1、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4、租赁期届满,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