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9月15日宣称,美国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关于美国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在中国受限案的磋商请求。柯克称,中国人民银行自2001年以来发布了多项限制措施,使人民币支付卡交易由中国银联垄断,对外国供应商造成歧视,违反了中国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的承诺。
事实上,美国酝酿对中国限制电子支付服务企业发起申诉由来已久。
今年3月,VISA、美国运通和万事达这三家同属美国的国际信用卡组织,曾讨论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对中国限制其在华商业发展的行为提出抗议。6月初,VISA向会员银行发函禁止其海外交易走银联通道,令双方的冲突公开化。
其后,中国银联继续逐步扩大与美国运通和万事达等公司的合作,同时拒绝考虑与VISA开展任何新业务。VISA的受挫或许是促使美国政府出手的主要因素。
除了在中国市场开拓屡屡受阻外,VISA还面临银联在海外市场的快速扩张。从2004年在中国香港布设网络开始,银联在国际上开疆拓土,迄今已在90个国家和地区开通网络。
对于美国的指责,中国商务部官方回应称,中国有关银行卡电子支付的措施符合世贸承诺。中国驻美大使馆发言人王保东也向媒体表示,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已全部履行,与银行业有关的承诺也已履行。
银联方面在给本报的一份书面材料中说,根据中国签署的《加入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7类“金融服务”B项中的d、l子项,中国仅就信用卡、借记卡的发卡、收单业务以及金融数据处理软件,做出了开放承诺。
d子项表明,“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包括信用卡、签账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通俗来讲,即是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发卡、收单以及各类转账业务。l子项陈述,“提供和转移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其他金融服务有关的软件”。在银行卡产业该类服务涉及发卡系统外包服务,以及收单处理外包服务等。
截至目前,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十多家具备资质的外资银行已发行人民币银行卡,FDC、TSYS等外资公司已经通过合资参股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进入中国专业化服务市场,纷纷开展发卡、收单及相关的专业化数据信息处理业务。新近一个案例就是前不久美国环汇公司透过收单机构汇丰银行的委托,在北京地区开始了收单专业化服务业务。“由此可见,d子项、l子项已然兑现了对世贸组织的郑重承诺。”银联方面昨表示。
不过,有关人士称,不能仅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这个问题。中国金融业的开放除需要遵循具体承诺表中的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和《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等有关国际协议中的有关内容。
VISA的研究表明,银行卡业务创造巨大价值,尤其是信用卡POS(销售终端)消费最为显著。在降低成本方面,每转移500亿美元的柜台交易至ATM(自动取款机),意味着降低了8亿美元处理成本;每转移500亿美元的柜台交易至POS消费,意味着降低了10亿美元成本。
在创造收入方面,每转移500亿美元的交易至POS消费,意味着创造了3亿美元消费回佣收入(假设POS消费平均回佣收入为0.6%);每转移500亿美元ATM交易至POS消费,意味着创造5亿美元零售业务利润。
显而易见,POS消费创造价值最为显著。2005年至2007年中国境内商户平均结算手续费率从0.4%下降到0.31%.美国商户平均结算手续费率1.75%,市场高度发达国家普遍为2%-3%。
“VISA不满足于从双标志卡收取品牌费等费用了,它要做中国市场清算、转接的参与者。只有这样,才能拉高商户结算手续费率,攫取POS消费创造的更高商业利益。”专家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