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贸易市场上异军突起,并已经深入到经济社会中的各个角落。追溯电子商务的历史,从1994年8 月netmarketg公司成功完成第一笔网络零售交易到今天,也仅仅是十年光景。这期间电子商务经历了信息技术(it)厂商和媒体为主体的第一阶段(1997至1998年)和以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主体的第二阶段,以及(2001年后)以企业为主体的第三阶段。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如今的电子商务已到了一个比较成熟和光明的阶段。
我国的电子商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也发展了六年了,可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我们如不尽快改变这种传统的交易方式,将会失去更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因此,通过各种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在电子商务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建立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信用环境,对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对于彼此的信任一般都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于是,消费者无法准确的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在双方互相探索和尝试信用程度的集合之中,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千分之一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市场经济是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和信用服务都是发展很快的新兴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从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电子商务需要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也很可能最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没有信用体系支持的电子商务活动风险极高,后果不堪设想。
信用体系中的信息安全技术是相当重要的。随着b2b、b2c和c2c等商务交易模式的深入发展,网络信用安全已成为制约网络经济发展的瓶颈。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规定信息管理、发布、交换、查询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传递方式、密码管理、保密规则,保证企业及个人信息的安全、可靠、有效。
电子商务的腾飞离不开健全的信用体系,而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以及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章、ca认证等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