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发布会上,高检院发布了2013年检察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公布2013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高检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检察机关以办理危害民生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办案力度。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889件9390人,提起公诉8902件14662人。在2013年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542件,占30.9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649件,占33.1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361件,占7.26%;侵犯著作权案件1365件,占27.44%;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15件,占0.30%;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3件,占0.86%。为加强对各地办案的指导协调,2013年高检院对921件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其中大部分属于侵权假冒案件。
高检院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与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有关的问题,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保护伞”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办相关行政监管和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案件提起公诉54件91人,对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件提起公诉13件29人,对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案件提起公诉128件176人,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占相当比例。
在高检院2013年部署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件18件30人,其中重大案件8件,特大案件3件。
2013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线索3214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165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440件,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31件,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立案333件,其中相当部分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高检院2013年部署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90件54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48件3984人。
2013年,检察机关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和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积极探索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