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分析和考察目前我国文化产业金融业务及服务发展状况,不难发现,当前不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明显存在文化产业项目融资渠道单一、银行信贷投入不足、金融服务手段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等不能适应现代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种种问题。提高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能力,实施金融再造工程,推进文化建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和资金需求,制定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规划和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明确文化产业信贷准入政策、操作程序和管理措施,支持有市场、有效益、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创意文化企业发展,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艺术品、影视制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方式,适度发展壮大适应地方文化特征的县域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弥补地方财力相对不足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贷款权限上收而形成对文化产业资金投放相对不足的不利因素。
其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辅助体系。充分利用金融点多面广、信息灵通和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资产评估等投资银行服务。要在信贷融资方面扩大对文化产业票据贴现和银行承兑汇票服务范围,积极鼓励符合发债条件的文化企业运用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融资,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进行融资,或者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融资,使资本市场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同时,应促进和帮助文化企业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避免跨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从事大量关联交易,推动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融资保障体系,提供融资支撑服务部门。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由财政部门按财政支出规模和第三产业份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文化产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技术创新补贴等。或者由地方财政和文化行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联合担保共同体,按资本额的一定倍数为文化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有效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担保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资信评估,建立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为银行信贷、无形资产入股与转让等提供专业咨询,促进无形资产融资变现。发挥商业保险补偿作用,进行文化产业贷款信用保险尝试,转移信贷风险。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资信系统,完善信贷档案,便于金融机构贷款的授信审批和管理监督。
第四,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运营体系。政府应大力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同时创新文化经营模式,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对竞争性文化项目的投资主要让位于民间资本,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文化建设项目与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改制改组,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文化企业实现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横向联合,支持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组建文化产业合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