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MG品牌辉煌的努力与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交错进行着。据英国媒体报道,一个叫威廉姆?瑞雷的英国人在2007年1月29日成立了MG Sports and Racing欧洲公司,紧接着于2008年4月对外宣布已经生产出新款MG X-Power WR跑车。该公司声称他们拥有使用MG标识的权利,计划每月生产6辆。但是这家公司自2008年下半年起就已经没有再生产汽车,威廉姆?瑞雷面临着大量的诉讼案件。
据了解,威廉姆?瑞雷并没有主动与南汽集团就商标问题进行沟通,但此人频频在媒体上发布消息,混淆概念,南汽集团英国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MG品牌的形象。无奈之下,2008年9月,南汽集团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维权历程。
南汽集团英国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诉讼中我们领略了英国法律制度的严密,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照,这是南汽集团第一次在境外遭遇知识产权官司。”
李顺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到:“中国企业在英国打知识产权官司,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在英国所适用的英美法系和在中国所适用的大陆法系之间的差别。”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不包括司法判例。
李顺德指出,英美法系下的英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注重使用在先,对于未注册的产品,若有较大的使用范围,在判定商标归属时会考虑使用权的影响。而大陆法系下的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首先关注的是注册保护,在先使用只是判定商标归属的一个考虑因素。
据英国当地媒体披露,南汽集团请了专业律师出庭,花费巨大,“费用与国内相比不是一个数量级”。2月19日,英国高等法院法官威廉姆?布莱克博纳爵士裁定,南汽集团在2005年就已买下MG的商标和标识权,他下令MG Sports and Racing欧洲公司停止使用MG标识。
这是国内车企第一次在境外遭遇知识产权官司,虽然首次过招就获得胜利,但是在国内车企“走出去”的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建设显得尤为关键。
近年来,国内市场上涌现了一批国际品牌新车,南汽集团的“国际化发展”首先是通过收购,完全占有国外先进品牌的高端技术并进行汽车生产,然后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南汽集团最初收购MG时,就把MG的知识产权放在了最重要的地位。当时就有专家指出,南汽集团的成功首先在于获得了一个完整的研发体系和一个有价值的国际品牌,而先进的设备倒在其次。
李顺德表示,在我国汽车企业即将迎来“走向世界”的时候,目前面临着在过去发展过程中商标品牌积累不多等诸多现实问题,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建设非常重要,在海外侵权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针对全球的专利战略分析平台及专利预警平台的建设迫在眉睫,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大海外维权的力度,南汽集团的首次出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知识产权报实习记者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