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医患官司,一时轰动全国。有专家认为,此案的诉讼意义,已远远超过了案件输赢本身,对医疗机构规范病历有积极作用。
最令记者关注的,却是与这起案件相关的法规:国家《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病历、处方、体检报告等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6条同时规定:“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问题在于,既然国家出台了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医生们为什么就不执行呢?
“病历综合征”的“病根”到底在哪?记者采访了武汉市的三家医院。
同济医院门诊部主任金芳妹说,一份病历,对患者而言,是健康档案和法律依据;对医生而言,是医疗、教学和科研最为宝贵的资料。同济医院一直在非常严格地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据此还制定了一个更为详细的规章,成立了质量控制委员会,组织专家经常抽查病历。对多次病历书写不规范的医生,则取消其年终优秀——在该院,只有连续两年优秀才能晋级。
但即便这样,“也很难保证所有医生认真书写”,主要原因是“我们这里应诊患者每天平均5000人,病情越复杂,医生写得越清楚,但对老病号,情况太熟悉了,就会有麻痹心理。对复诊病人,不少医院病历书写都很潦草。但从全省来看,我们的病历书写合格率还是相对较高的。”
武汉市一医院质控处主任谢沛霖告诉记者:“我们医院一直把医疗文书当成是整个医疗管理的生命线,是医院医疗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屡犯书写问题的,要暂停医生执业医生权利,写得好的医生则进行奖励。今年武汉市组织医疗文书书写大赛,我们医院包揽了中、西医文书两个第一。一等奖的病历明确地反映出医生对病人的诊疗、检查等全部内容,任何一个医生看到病历都知道医生给患者开的什么药,检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但他同时承认,该院有少数医生的原始病历存在质量问题。9月份,质控处的检查表明:30多份医疗文书存在书写质量问题。包括“涂改医嘱”、“涂改手术记录”、“缺手术记录”、“手术与麻醉记录不符”、“会诊意见未记录”、“大病历无医生签名、无日病程及出院病程”等多项问题。这些医生分别被处以了50至500元的罚款。
记者提了一个“敏感问题”:“有人认为,医生之所以热衷于把病历写成天书,是因为病历承担医院的保密功能和利益。设计一些只有本院医生和药剂师才能看得懂的符号、缩写,用来取代一些规范的药品名,是为了防止处方外流,患者没法到其他医院或药店去买药。”
对此,金芳妹、谢沛霖均表示:绝不存在这一问题,“相反,在保证治疗安全的情况下,我们欢迎患者拿着病历在外面购药。”
那么,原始病历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呢?武汉市西医文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武汉市一医院妇产科医生胡雅君说:“我平均每天接诊的病人有70人,毫不夸张地说,为了做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重点突出、术语确切,我一天的文字书写量在一万字以上,与此同时,还要仔细询问病史,一天对患者的谈话在一万句话以上。做一名合格医生,难度大于想象。很多时候医生写‘天书’,或记录出错、遗漏会诊记录,都是因为病人多、时间紧,一笔一划写来不及。”
关于病历及处方上的医生签名,另外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医务处负责人介绍,在北方,很多医生是直接盖章;而南方的医生则是签字,由于字迹随意,有时候别人是很难看懂的。至于病历“涂改”,很多时候是因为开始写得不够好、事后采取补救措施。
电子处方曾一度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终于有了解决“病历综合症”的良方。但实际情形却并不乐观———不是医院不愿意,而是患者不同意。
同济医院也在两个月前在该院神经内科等6个科室试点“电子处方”,结果一些年纪较大的教授不熟悉电脑,还需重新学习打字和电脑操作,反而影响接诊工作。
那么,那些经常引发医患纠纷的“惹祸”病历就真的不能根治吗?
同济医院门诊部主任金芳妹、武汉市一医院质控处主任谢沛霖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模式:患者就诊时不仅拿一本病历,还手持一张就诊卡。医生接诊后,书写的常规病历由专人输入电脑,就诊卡自动显示。二者相符后,患者签名认可。病历交给医院,用作教学和科研之用,就诊卡交给患者,实际上是为患者建立了一个电子档案。患者看病后只要一刷卡,就对病史、处方、药名、规格、数量、剂量、用法、频次数、单价、总价一目了然,因此也不必担心有医疗纠纷时医院更改电脑信息。但这一方法存在的问题是,“病历档案将需要一个极大的档案室进行保管,而且需要专人输入和递送病历,花费巨大,卫生部门没有这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