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朋友、同事及相熟的病人们都不理解我这行径。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勤学肯干、待人诚恳、水平不赖,多数内科的常见病均能漂亮地进行诊治。处方费用为整个科室最低,且从不收受病人红包。很多病人在我这里看过病后都喜欢再找我复诊或以后患病时首先咨询于我。曾被科室民主投票评为“医德高尚”,认为是科室最有前途的年轻人。
到底是什么使我在“生命所系,健康相托”的医学生誓言犹在耳,职业生涯正在平稳快速上升的时候毅然放弃呢?任何人坚持从事某一行业,必然会有他从该职业中获取并认可的回报。这种回报要么是社会地位、评价,要么是物质报酬,医疗行业当然也不例外。一个人的职业活动对社会有益,应该获得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信任,当他为社会贡献或者创造价值时,有理由要求获得名实相符的社会评价。职业生涯中,诚实劳动应该获得应得的符合他工作技术含量、社会贡献的报酬。而事实上又怎样呢?
在人群对医疗常识认知度尚低的社会中很容易形成人们对医院期望值过高,难以理解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和治疗结果的不可预知性等,以为医生总可以“妙手回春”,认为付出了金钱,理所当然应该换回健康。然而很多疾病并没有所谓的“灵丹妙药”或仅能用药物控制。而近代医学的高科技化、医药价格管理的混乱令医疗费用过高,患者承受压力太大,社会各种保障政策又难以覆盖,尤其是长期病患或经过“尽力抢救”无效花费了大量的钱财。加上政府对医疗行业的甩包袱,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人们对医务工作者的积怨。医务人员也是普通人,他们在职业生涯当中必然也会有疏忽、有可能犯错。由于他们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过失往往会导致患者人身的伤害。在信息发达的现代,这种过失往往被不负责任的媒体无限量地放大,加剧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
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任何人的犯错未经正当程序,是不得非法剥夺他们的基本人身权利的。但在我国又如何呢?
2006年5月26日,暨大华侨医院因患儿发热入院15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患儿家属聚集60余人,强占儿科病区、门诊、围攻、追打儿科医护人员,阻挡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治服务,致使儿科门诊停业、病区被迫关闭……前后共持续12天,导致两个临床科室关闭,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06年4月10日,患者因注射“低分子右旋糖酐”后成植物人状态,患方家属聚集200多人在院内游行4小时,索赔金额1500万元。后经惠州市卫生局、法院、公安、区政府介入调解后,以院方无条件答应患者后续治疗费用而了结;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毕业后分配在广州某医院,由于某病人自觉疗效不佳,认为医生用了他钱又耽误了他病情,于是拔刀捅进了正在为其检查的医生(我同学)颈部,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我所在地区某医院,一名车祸致颅脑外伤病人经手术抢救无效死在手术台上。家属们认为手术前病人还没死亡,是手术中被医生“杀死”的。群情汹涌,整条村百余人围攻、殴打经治医生。扛着“杀人凶手XXX”标语堵塞医院大门。将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警员约十人禁锢在接待室内长达7小时,不准进出不准送茶水以及大小便,扬言谁进出就打死谁。甚至上前劝解的院方负责人、医生、医院保安员及卫生局工作人员均遭受打骂,其中一名院长打伤致住院近一月。其他医务人员因为过失被患者告上法庭,被判承担巨额赔偿甚至入狱的例子也不少见。最近深圳某医院医务人员甚至需要头戴钢盔上班!由此可见,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在当今社会严重缺乏社会尊重及人身安全保障。
人们会说,你们行业风险是高,但你们收入很高啊。我之前所在的医院是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我是正式编制的国家干部身份,人事局核定每月工资是一千七百余元。而我们科主任,医学本科毕业后在临床干了二十年,已获得主任医师(正高)职称,月工资也不过二千元左右。奖金举门诊为例,我看一个病人院方收取一元挂号费,六元诊金,然后按10%即0.7元/人发奖金,治疗费可以提取不大于20%作为奖金,检查费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与收入挂钩。一个门诊医生一个月能开一千张处方已经是很获得病人信任、非常繁忙的了。内科门诊能有多少治疗呢?多数是开处方吃药打针的。此外还需要经常值夜班,值一个夜班医院补贴以前是5元,后来是7元。这样算下来我每月总收入也不过三千左右罢了(事实上在大锅饭的事业单位主任也高不了我多少)。据我所知,本地较大车行维修摩托/汽车的一般技师月入至少都有三千,更勿论与教师、律师、公务员等比了。相较之下,医生多是读了五年本科毕业出来,维修的是最复杂的人体疾病;技师多是中技甚或初中毕业,维修的是相对简单得多的车辆。前文已提过医务工作风险之高,而维修机械风险基本没有。即便过失搞坏客人车辆,也仅赔付零件,绝不会被围攻殴打,更不会被认为犯罪而送去坐牢。但一般的技师收入却相当于甚高于主任医师正当收入水平。人们会说,你们灰色收入多嘛。我不讳言,红包、开单提成、回扣这些是很可观的。但这些收入都是违法违规,并且建立在加重病人负担的基础上,背离我们的职业道德。收受这些东西,我们一方面要受良心、医德的谴责,另一方面还要提心吊胆。被医院、卫生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此行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甚至判刑。我自认自己一方面医德、良心尚可,另一方面胆小不敢犯法,红包、回扣都不敢收,推不掉则上交。于是,我的大学同学、周围同事都纷纷买车买楼时我名下还是无任何不动产。在我离开医院的时候,开着的是一台十年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摩托车。
当光荣与理想破灭、付出与回报相距极大时,我只有选择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