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值是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因此,规范资产评估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基矗我们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明确职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求,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
1.要通过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强化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以竞争力抵制人为干预,以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
2.要按照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3.要邀请专家对重大项目的资产评估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取价依据及评估程序进行综合评审,力求实现评估程序更加合法、评估过程更加合规、评估结果更加合理。
4.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重点检查,对执业质量低劣、违法执业、社会反映强烈的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通报、警告、停业整顿、取消国有资产的评估业务资格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对评估质量高、公平守法的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奖励。
5.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资产评估透明度。资产评估机构在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前,应将评估草案在被评估企业内部公示一周,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6.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把好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关,要对包括评估目的是否与经济行为相一致、基准日是否适当、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是否考虑周全、引用资料数据和参数是否合理、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确、评估结果是否公正合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查,高度关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和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做出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