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的出租车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后该由谁来支付医药费用?近日,南昌市民李先生的家人乘坐南昌市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属出租车时被撞伤,司机在支付了一千余元钱后便拒绝担责。对此,律师认为,乘客坐上出租车后,实际上就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公司就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的损失。
李先生告诉记者,10月31日上午,他和家人乘坐一辆牌号为赣AX9987、归属南昌市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出租车,从青春家园出发由西向东行驶。车辆行至京东镇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牌号为赣AB5718、由南向北行驶的帕萨特轿车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将出租车右侧后门部撞凹陷。李先生的姐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被撞碎的玻璃划伤面部,后排座位上的几名乘客也被撞伤。
事发后,李先生立即拨打了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将受伤的亲属送往医院救治。“把人送往医院后,我们就要求出租车司机支付医药费用。因为我们是在他的车上受伤的,他应该对这件事负责。”出乎李先生的意料,出租车司机虽然一同前往医院,但以事故责任还未认定为由,并不愿意支付医药费用。在李先生家人的坚持下,出租车司机拿出一千多元医药费后,匆匆离开。
“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到这个司机,打电话给他也不接。”李先生说道。事发后,两辆车都被交警暂扣进行痕检,李先生也接到通知配合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但在整个过程中,都不见出租车司机的踪影。“交警本来通知他(指出租车司机)这两天过来处理这件事情的,但他就是躲着不见人。”
那一千多元医药费很快就用完了,李先生家人又垫付了数百元。由于出租车司机迟迟不露面,几位受伤的乘客不得不中止治疗,出院回家。“我姐因为正好目击了车辆相撞的全过程,受到了惊吓,在家里连觉都睡不安稳,更不敢看汽车。”说到后期可能需要的心理治疗,李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
乘客乘坐出租车受伤,出租车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这件事你们最好还是跟司机本人联系,这是他自己的事情,必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他。”当记者和李先生来到南昌市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时,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黄先生说。
尽管李先生看到出租车司机在医院时和公司通话反映车祸一事,但该公司负责安全工作事宜的孙先生坚称公司对此事毫不知情。“司机在外面出了车祸,我们教育他们要及时向公司反映,但他们也会不反映情况。这种事很常见,不算是隐瞒不报。”至于公司会如何处理此类伤及乘客的交通事故,孙先生称主要是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该我们公司承担的责任,我们绝对不会推脱,但现在我还不清楚公司是否应该对这件事负责。”黄先生表示,因为交警部门还未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出租车司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还不清楚,这时李先生提出支付医药费用的要求很难获得支持。记者提出让司机出面与乘客协商,遭到公司拒绝。
“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发生车祸,造成乘客的人身财产损害,出租车公司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张国铁律师认为,乘客坐上出租车后,实际上就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如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伤,那么就属于出租车公司违约。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公司就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的损失。
对于医药费用问题,张律师表示,无论最后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如何,作为肇事双方的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车主,都有救护伤者、垫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待事故责任最终认定后,再就具体的责任进行划分。张律师建议乘客可以先向出租车公司要求支付医药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向肇事方索取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