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责任原则是适用本案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通过这一规定,我国民事立法把过错责任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确认它的法律地位。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通用的一般归责原则,占据主导地位,调整着绝大多数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原告刘x海与被告杨x明、郭x以“叼桶”的形式打赌,并造成伤残,其打赌行为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序良俗,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由于被告杨x明、郭x对原告刘x海“叼桶”这种危险行为的疏忽或懈怠,导致损害后果发生,因此,被告杨x明、郭x在与原告刘x海打赌事件有过错。被告胡x志虽然未参与赌博,但是他作为“中间人”促成了赌博这一违法行为的成就,同样对原告刘x海“叼桶”这种危险行为也存在疏忽或懈怠,主观上也有过错。因三被告主观上都存在民法上所指的疏忽或懈怠,故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杨x明、郭x和胡x志的行为属共同侵权。共同侵权主要是指侵权主体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即故意或过失;数个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13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案三被告在主观上均有过失,客观上导致了原告刘x海的伤害,正是三被告与原告的赌博行为导致了原告的伤残后果,这符合民法通则关于连带责任构成要件。
依行为原因力和过失程度评断三被告责任份额。对三被告责任份额如何确定呢?确定共同加害人责任份额的基本依据,是各共同加害人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将这两个因素综合判断,来确定各行为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被告杨x明、郭x直接参与了打赌,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均等,所应承担责任的份额也相同;被告胡x志虽未直接参与赌博,但因其行为促成了赌博的发生和伤害后果的产生,过失程度小于被告杨x明、郭x,其行为的原因力也相对较小,责任也就小于被告杨x明、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