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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北市政府地政处受理土地法第六十八条地政机关损害赔偿事件处理要点」思维导图

孤街浪徒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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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北市政府地政处受理土地法第六十八条地政机关损害赔偿事件处理要点」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法规

一、台北市政府地政处(以下简称本处),为处理所属各地政事务所依土地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登记错误遗漏或虚伪致受损害者之赔偿事件及同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向所属人员请求偿还事件,特设置登记损害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地赔会),并订定本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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