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岁的石女士是一名小学音乐教师。据她介绍,九年前的2002年5月23日,带着做母亲的喜悦,在家人的陪同下,她来到泊头市中医院准备生产。一系列检查后,妇科主任刘医生主刀为她做剖腹产手术,术后产下一名8斤多重的女婴。进入病房后,家人发现石女士脸色发白,无法讲话,下体血流不止。母亲赶紧喊来了医生,石女士第二次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称由于产后大出血,她必须要切除子宫。母亲坐在手术室的门前捶胸顿足坚决不同意,医生称如不手术,病人生命将无法保证。家人无奈被迫签字,23岁的石女士就这样切除了子宫。
出院后不久,石女士经常性突发腹痛、高烧症状,即使输液半个多月,也不见起效。丈夫带着她跑遍了泊头大大小小的医院,石女士的病情却一直没有得到缓解。石女士所在的学校每年妇女节都组织女教师定点到泊头市中医院进行B超等体检,石女士引发腹痛、高烧的原因近九年来却一直没有查出。
今年春节后,石女士的症状愈发严重:高烧不退、小便困难。2月10日,石女士来到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生检查后称她盆腔内“长”有一囊肿物,需要手术治疗。12日,石女士在接受手术时,医生发现她体内的囊肿物与卵巢紧紧粘连无法分割,经家人同意后,医生被迫切除了石女士的卵巢。术后取出的碗口大的“囊肿物”竟让医生也大吃一惊:原来是一团纱布。
此前仅做过剖腹产手术的石女士断定,纱布定是九年前那次手术遗留在她体内的。失去子宫,又被迫切除卵巢,近九年来被病痛折磨,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心理上,石女士都饱受煎熬。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医生的疏忽将纱布缝进了她的体内,因此,她觉得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月23日出院后不久,石女士的家人来到泊头市中医院讨要说法。起初,医院承认这是院方造成的一起医疗事故,在向家属致歉的同时,决定对石女士进行经济赔偿。但双方却对赔偿数额存有较大分歧。
3月25日,记者来到泊头市卫生局进行采访,医政科科长左广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