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奇和曾红梅都是广西桂林市某工厂的工人。1997年年底,下岗不久的曾红梅怀孕了,这让她在失落中有了莫大的寄托。在这期间,曾红梅去医院作胎儿检查,医生说有“脐带绕颈”情况,但婴儿各项体征正常。
1998年8月11日,临产的曾红梅住进了桂林市某医院。当天,医院作B超,诊断为胎儿怀孕40周左右,脐带绕颈。第二天,曾红梅经剖腹生下了小秉衡。婴儿出生时,健康活泼。得了个儿子,李志奇心里不知有多高兴。
“这天晚上护士查房时,向我们介绍母乳喂养婴儿的好处,说医院正推行纯母乳喂养,不要给孩子吃别的东西。”李志奇向笔者回忆当时的情况,“曾红梅不是那种娇贵的女人,为了身材而拒绝喂奶,她也希望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孩子。可是产后第二天,她怎么也催不出奶。我母亲买来奶粉,要冲给孩子吃,但护士一把夺了过去,说要以母乳喂养。第三天,孩子的妈妈还是出不了奶,孩子饿得直哭。我跟医生反映,医生却说不要担心,会有奶水的。当时我想,听医生的应该没错吧。”
但曾红梅还是没有奶水。两人看着饿得哇哇直哭的孩子,手足无措,只有频频给他喂白开水。1998年8月15日早上,小秉衡脸色变得青紫。夫妻俩一看不得了,赶紧叫来医生。医生也觉得问题严重,立刻将孩子转到新生儿科治疗。经诊断,婴儿患了低血糖、惊厥、生理性黄疸等症,并疑有脑积水或先天性脑发育不良。医生给婴儿进行吸氧、喂奶、注射葡萄糖液等治疗,小秉衡病情渐渐好转。经过9天的治疗,医生最后诊断患儿发育正常后,小秉衡出院了。
李志奇想来想去,总觉得孩子住这9天院有点“冤”,如果医院让他们给孩子喂奶粉,孩子不至于饿着,也不致于得那么多病。于是,他向医院提交了一份《关于“8?14”男婴挨饿致病经过简述》,提出李秉衡的低血糖症等系因为医院执行纯母乳喂养,严禁给婴儿喂养除人奶外的任何食品和饮料所致,要求全免李秉衡住院治疗费用3400多元,李秉衡今后复诊及与此相关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为:李秉衡目前身体状况为一级残疾。
2006年5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李秉衡因患脑萎缩给李志奇夫妇造成的损失为32万余元,扣除被告已付款,实际损失为30万余元。法院认为,虽然广西医学会鉴定认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但由于李秉衡在宫内有脐带绕颈、绕体、绕足或脐带受压,可导致胎儿在宫内慢性缺氧、发育迟缓、脑细胞受损害发育不良,这与李秉衡目前存在的脑瘫后遗症存在因果关系;李秉衡出现低糖症,对其细胞的损害可能有轻微的影响,而医院在李秉衡有脐带绕颈、绕体、绕足的情况下未作脐带长短和性状的记录,对李秉衡的喂养的监测存在欠缺,因此对李秉衡的不良后果应负轻微责任。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原告实际损失的20%即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
虽然李志奇夫妇抱着必胜的信心打这场官司,判决也是他们赢了,但他们对判决却很失望,因为法院依然认定医院只负轻微责任。而这8年来,他们为讨公道付出的直接费用已超过6万元!而且,这点赔偿远远不够小秉衡今后的抚养和医治所要花的巨大费用。
李志奇不服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医院对判决也不服,同样提起上诉。2007年3月中旬,二审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李志奇夫妇获赔10万余元,仅比一审判决增加了2万元。对这样的结果,李志奇夫妇仍是十分失望,曾红梅更是紧紧抱着小秉衡失声痛哭。
8年讨公道的艰辛经历,让李志奇夫妇身心疲惫。李志奇说:“出了医疗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了事故后医院的冷漠态度!造假病历、掩盖事实……这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也是导致目前医患矛盾尖锐的主要原因之一!出了事故,为什么就不能怀着善意、诚意处理矛盾,把患者损失减至最低,然后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