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31日讯(记者张进春)“目前在社会上活动着一群专门以医闹为职业的人,严重影响了我市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3月31日下午,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张志强告诉记者。
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张爱平的一份统计中,该院2009年“无过错赔偿”就占到医疗纠纷赔偿金额的三分之一。张志强介绍,目前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职业医闹”极端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保证医疗活动安全、有序正常进行,保障就医者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打击医疗纠纷中的粗暴行为和“职业医闹”。
据张志强介绍,目前社会上有一批固定人员,哪里有医疗纠纷他们就去哪里参与。当出现医疗纠纷时,医院一般不希望扩大负面影响,而患者家属则希望有一个强势群里对医院施压,尽快解决问题。“职业医闹”就抓住医院和患者家属的心理介入到本来很小的一件纠纷中,将事态扩大。有的“职业医闹”经常在医院活动,看到有病人去世,就主动寻找家属了解情况,给家属出主意,怂恿家属使用极端或暴力形式向医院施压。
“职业医闹”一般会召集社会上无业人员参与其中,每个参与人按天计酬,每人每天50或100元不等。久而久之“医闹”市场便形成,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张爱平介绍。
正当途径的复杂程序成为目前“医闹”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张志强介绍,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正当途径:协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按照规定。一个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而选择粗暴、见效快的非正常途径。而另一方面,我们“早日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也促使家属放弃正常渠道。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保证医疗活动安全、有序正常进行,保障就医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成都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
一、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在医疗机构内就诊、住院死亡患者的尸体应按规定及时处理。三、禁止任何个人在医疗机构实施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二)故意损坏抢夺公私财物的;(三)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四)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六)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的;(七)抢夺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器材、器械、病历等),不听劝阻的;(八)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不听劝阻的;(九)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四、对违反本通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张爱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处理纠纷的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一个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第三方的介入,以保证纠纷解决的公平性。
张科长说,作为医院我们期待走合理程序。《通告》的发布对于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是有益的,但关键还要看执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