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药品阳光采购刚刚起步,暂时未能统一价格
本报讯羊城晚报记者廖怀凌报道:昨天有媒体报道同一品规的“施慧达”药物,在广东的医院和药店价格差别大。对此,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昨天向媒体作了情况介绍,指出全省医疗机构价格暂时未能与药店的价格达到统一,同一药物在广东等六省的入围价也不同。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该药(规格为2.5mg×14片/盒)政府最高零售价为74.1元,在医院加成后销售价为45.6元,广州市内药店则从74元—45元不等。
昨天某媒体报道称,由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生产的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药物“施慧达”(规格为2.5mg×14片/盒)在医院采购价高于药店零售价。对此,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表示,该药目前的实际采购价为39.653元/盒,与该媒体报道55.965元的采购价情况有出入,该媒体报道的是历史数据,是2007年药品阳光采购谈判的结果,已不能反映目前的真实情况。
记者随后到市内的多家药店进行了解,其中康×清大药房售价为62.5元/盒,祥×堂为74元/盒,本×药业连锁店为45元/盒,健×医药为46元/盒,一×堂医药连锁店为48元/盒。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哲介绍,“施慧达”在广东省2009年采集的六省价格中,在五个省有入围价,其中广西42.994元、河南42.602元、湖北39.998元、云南39.998元,均高于广东省39.653元/盒的入围价,福建的37.996元/盒则比广东省低。
为什么同一种药物,在六省价格不一,在同一地区的医院和药店价格差别也如此大?杨哲表示,全省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在广东刚刚起步的工作,实施方案每年都在不断完善。受到医疗体制的影响,零售药店的价格数据采集难度非常大,加上进货渠道不同,全省医疗机构价格暂时未能与药店的价格达到统一,不排除一些品种的零售价格在药店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