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加快流通产业的战略性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在流通产业的配置。具体来说“九五”期间要以市场经济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分类指导,对国有商业物资、外贸行业以及批发零售环节实施改组,下大力气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代表我国实力,在国内及国际有竞争力的国有流通大公司、大集团。对于大多数中小流通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出售、破产等形式,加快改组、改制的步伐。其次,坚持国有流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关键地位,如粮食、原料、大宗进出口商品等的主体地位。第三,充分发挥国有商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国有商业企业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平衡。保证非国有经济的健康运行,实现非国有商业与国有商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