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资产重组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流通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及重组的不同目的进行选择。
首先,流通企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流动资本比例大,再加之体制因素影响,我国国有流通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普遍偏高,在市场疲软、经营效益低下的情况下,沉重的债务负担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例如,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资产负债比例为89.98%,1998 年仅财务费用一项就高达12733.80万元,超过经营费用(7165.31 万元)和管理费用(5547.39万元)之和,在主营利润亏损25467.47万元,几乎无其他利润来源的情况下,全年亏损达5亿元之多;又如, 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资产负债比例为71.89%,1998年财务费用874.66万元,超过经营费用(178.76万元)和管理费用(257.39万元)之和,而主营利润仅为373.30万元,全年亏损4901.39万元。所以, 对于资产负债比例过高的流通企业,在政策及条件许可时,选择与金融机构联合,吸收金融资本入股、使债券变股权,既可减轻企业沉重的财务负担,又可解决流通企业资金需求量大、且要求快速到位的难题。
第二,流通企业,特别是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地区分割、部门分割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比较严重,加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及经营成本。为增强整体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扩大企业规模、形成规模经济,流通企业自身必须首先联合起来,实行横向重组,从而打破企业之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和地域界限,改变分散经营同类商品的不合理经营格局,减少来自流通企业内部的竞争,减少资源浪费,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实力。在自身实力得到增强的情况下,再考虑纵向重组,特别是向前一体化,与生产企业进行联合,以保证货源及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对于那些经营微利甚至收入不抵费用的流通企业,则应坚决选择跨业重组,调整经营方向,寻求多方位、多元化发展。
第四,采用强强联合的重组方式,提高经营实力及市场占有率;还可选择强弱联合的重组方式,以充分利用资源、合理有效地发挥各类型企业的优势,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