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放小”是资产重组的重点和突破口,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看,当前要切实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抓大”要围绕产业升级,避免增量投入分散,加快培育资本集中机制。国有经济的优势在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性产业。“抓大”的实质和基本走向,就是推动国有资产更多进入这些产业。当前,通过“抓大”振兴支柱产业尤为重要。近几年来,抓大成效显著,但也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就是缺乏产业导向,力量分散:各地、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壮大对象”,千方百计动员资金增加自己的“重点投入”。这样做虽然对提高规模经济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传统产业的重复建设,延缓了真正巨人企业的形成。“抓大”的对象一定要少而精,不仅要看企业现有基础,还要看其发展潜力;不仅要看资源条件,还要看市场和技术条件;不仅要看其规模,还要看其产业。二是要加大扶持的力度。对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可实行“三个优先”;在解决债务负担、优化资本结构方面优先,技改和基建投入方面优先,流动资金贷款方面优先。特别重要的是要积极发展上市公司,并提高每个公司资产的上市规模。
发展大公司、大集团,通过控股兼并企业或低价收购企业(整体)实现资本集中,是一条成本低、见效快的道路。实现这一点,涉及到改革的诸多难点,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当前关键是要加快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系,加快培育产权交易市场,打破条块分割壁垒,增强大公司、大集团的资本运营实力,使其能够发挥战略性管理的功能,形成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辐射力的“集中极”,从而更快更好地吸引周围资本,实现滚动发展,有力地带动资产重组。
第二,“放小”要以放开所有权为主,使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产业领域退出,进入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等领域。从前一阶段各地的实践来看,放开小企业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经营权放开型。主要包括承包、租赁、公有民营、托管等。二是所有权对内放开型。主要是股份合作制。三是所有权向外部放开型。主要包括资产拍卖、兼并、组建资产一体化企业集团。目前,这三类放开形式中尚没有一种占主要位置,基本上是“三分天下”各占其一。从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的要求来看,当前应加大国有小型企业所有权放开型的改革,使国有经济从不利于发挥自身优势的部分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这主要是因为这一领域的进入“门坎”低,规模经济要求低,易于形成“过度竞争”,国有经济在这一领域并不一定有更多的优势。“退出”后,出售国有资产的收入并不是要消费掉,而是要用于再投资。再投资的方向主要是进入“门坎”较高、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以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优势。
第三,“抓大”与“放小”要紧密结合,尽快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局面,实现“整体联动循环”。抓大与放小是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的两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重点,应该使两者相互配合,形成协调共进的局面。但前一阶段,基本上是“各自为战”;放开小企业往往是“退”而不“出”。国有资产向内部职工出售所形成的收入多数留在原企业,作为企业借入资金,继续使用。“抓大”主要采取外延扩张方式。大公司、大集团发展主要靠上新项目、办新厂,很少去购并小企业。据有关资料,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中用于购并的不足百分之一。外延“进入”方式,不仅成本高,而且直接制约了“退出”的规模。因此,应该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的措施,打破目前的僵局,实现“进入”与“退出”的整体联动循环:国有大企业投资购并小企业,出售小企业收入主要用于购买大企业股权,大企业股权出售收入主要用于购并小企业,由此形成国有资本价值的高效循环。
实现“整体联动循环”,要做到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从根本上讲,要加速各项相关改革,包括加速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加速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系,加速解脱企业债务包袱,加速建立生产要素市场等。当前,首先要建立以国有资产运营组织为中心的操作体系,同时要集中资金扶持国有大企业购并小企业,实施“注入”启动工程。其具体设想和实施步骤是:(1)银行设立购并专项货款,财政贴息,支持国有大企业购并小企业。这样做并不增大银行信贷总量,又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质量。财政的负担重些,但这是必要的改革成本,从长期看也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贴息支出也是培植财源的长期投入。(2)启动部分竞争争性产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进入股市,收回资金,再按一定比例、以国有资本金形式投入大公司、大集团,专项用于购并小企业。这是一种存量与增量互换的资本运作,不仅可以实现国有存量资产的增值,而且可以为购并小企业筹集一笔低成本的资金。并且,这也符合上市公司的改革方向,只要控制好国有股上市的速度,分期分批逐步上市,就不会对股市形成冲击。(3)小企业出售改变目前从差到好的次序,先推出好企业收回一定资金,再用收回资金改造较差企业,较差企业改造包装后再出售,出售收入再投资,以此类推,收回资金会日益增多,并逐步转移到国有经济应该进入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