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文学国《论国有独资公司的几个法律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6.1
[2] 柳经纬《论国有独资公司》《法学研究》第18卷第15期。
[3] 徐晓东《公司法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4月版253页
[4] 王保树《国有企业走向公司的难点及其法理思考》《法学研究》1995.1
[5] 吴旭鹏.周执前《如何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制》《湖湘论谈》2001.2
[6] 朱晔《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分析》《企业经济》2001.3.
[7] 于立、肖兴志、卢昌崇《对国有独资公司若干问题的探讨》《当代财经》1998.4.
[8] 赵娟《从安全原则谈国有独资公司的机关构建》《华东经济管理》1999.3-4.
[10] 朱永扬、朱大旗《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制度的法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2.
[11] 石磊《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经济体制改革》2000.2
[12] 赵娟《从安全原则谈国有独资公司的机关构建》,《华东经济管理》1999.3.4
[13] 李建伟《论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立法完善》《中国软科学》2000.11
[14] 叶祥松《论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广西大学学报》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