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关健是对未成年的子女要抚养好。南汇区有一对周姓夫妇离婚上法庭,对于13岁的儿子抚养问题,双方以种种理由推托,谁也不愿直接抚养儿子,最终法院在征询他们儿子意见后,根据有利于成长教育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周姓夫妇离婚;儿子周华(化名)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每月负担抚育费250元至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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