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了跟妻子顺利离婚,向情人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事后,情人将男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男子归还借款,其妻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起颇为特殊的借贷案,认为夫妻一方为离婚所需举债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改判未举债的夫妻一方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夫妻一方为离婚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夫妻一方为离婚举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074a01b143c8a957f098984210ac4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