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产品是复杂的人造系统,具有复杂性、不可见性和易变性。
2个人或小组在开发小型软件时使用到的非常有效的编程技术和过程,在开发大型、复杂系统时难以发挥同样的作用。
3本质上讲,软件开发的创造性成分很大、发挥的余地也很大,它介于艺术与工程之间,很难发展到完全的工程。
4认为软件开发就是写程序并设法使之运行。程序只是完整的软件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
5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的快速发展,提高了用户对软件的期望,促进了软件产品的演化,为软件产品提出了新的、更多的需求,难以在可接受的开发进度内保证软件的质量。
6几乎所有的软件项目都是新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项目需求在开发过程中会发生变化,而且很多原来预想不到的问题会出现,对设计和实现手段进行适当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7“人月神化”现象——生产力与人数并不成正比。人月神话法则:向进度落后的项目中增加人手,只会使进度更加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