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下利益相关方的权、责、利配置问题。
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合约不完备及代理成本的存在,在利益不一致的委托人和代理人间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代理问题。因此,需要通过信号显示机制、契约的完善、委托人的监督及对经理人的激励来降低代理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传统公司的治理理论一般只关注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力求通过建立一种制度体系以实现权力的配置与制衡来降低代理成本、减少代理风险。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治理仅仅关注权力的分配与制衡,很难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应当理顺各利益相关方的权、责、利关系,使其利益在公司实体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才能保证公司可持续的良好经营与发展。
公司治理的目标不是相互制衡,它只是保证公司科学决策的方式与途径。权力制衡只是方法,科学决策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