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第三十六条思维导图

回憶褶皺
2023-03-16
浏览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海关
共和
人民
中华
货物
过境
通运
规定
监管
我国
司法考试
司考难点精析
宪法行政法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第三十六条》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第三十六条》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a3cee20d5ba8d3e1192f810c1ca8988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