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基智出席并全程参加培训,全市42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所属司法鉴定人共48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参训人员占全市司法鉴定人总数的85%。培训班采取集体授课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方式,因故未参加现场培训和考核的司法鉴定人安排了光盘授课和补考。
参训情况和考核成绩将计入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学时和年度考核内容。参训的机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人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十分及时,对于深入理解好、落实好新《通则》、依法依规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深入推进新《通则》的贯彻落实,5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通知》,对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做好新《通则》的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鉴定需求方及时了解新《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
二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切实加强每一名司法鉴定人对新《通则》的学习、理解、消化和吸收,向学深学透要贯彻力,熟练掌握新要求,严格执行新规定,以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稳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照新《通则》及时更新鉴务公示的内容,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修改完善鉴定委托、受理、实施、复核等鉴定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鉴定所涉及的每个环节和司法鉴定文书都符合新《通则》的规定。四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以贯彻落实新《通则》为契机,定期开展执行新《通则》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学用同步、学查结合、学改并举,切实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
近期,天津市司法局将抽查各司法鉴定机构贯彻落实新《通则》的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新《通则》的行为,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努力提升天津市司法鉴定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原标题:天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