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近日,美国商务部对两件反倾销案做出裁决,裁定马鞍山钢铁公司和潍坊钢管公司没有将其钢材“倾销”到美国市场。今后,这两家公司均可不受任何约束将其钢材出口到美国,无须交纳任何反倾销税。而就在几个月前,美国商务部做出初步裁定,要求马钢为同类产品交纳153%的反倾销税。
我国食品行业和钢铁行业的经验给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以很好的启示:在遭遇反倾销后,退缩不是办法,奋起反击,据理力争,才能赢得最后胜利。因此,在遭遇美国反倾销后的中国汽车风挡玻璃生产企业——福耀、信义、奔迅等公司纷纷向美国专门成立的用以受理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裁决申诉案的联邦地方法院——位于美国纽约州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对美国商务部作出向福耀集团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维修风挡玻璃征收11.8%的反倾销税的裁定的多个方面提出质疑。据称,这些企业准备将官司打到底。
为规范我国出口产品对反倾销的应诉工作,外经贸部日前颁布了《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规定要求,中国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后,在调查期内生产企业应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全部涉案企业积极参加应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规范和指导全国出口产品对反倾销应诉工作的机关,外经贸部委托各进出口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作为应诉组织单位,具体负责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从此,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有法可依。
但是只有政府的支持,企业自身没有对世界贸易的知识还是不行的。当年,我国第一家应诉美国倾销指控的企业杭州弹簧垫圈厂,在第一次填写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时,竟然连自己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售价都不清楚,老厂长怀着朴素的感情在美国听证会上大谈地方党委政府对企业如何关心、支持,结果令美方更坚信“有政府补贴”这个虚假的论点。倾销指控需要由进口国同类产品产量占25%以上的企业提起,但是国内许多企业被反倾销后,连原告的名字都从来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知已知彼”。凡此种种,造成了中国企业闯荡国际市场的高危局面:外向型企业信息不灵,投资决策取决于对行情的单方面判断,一旦遭遇国际贸易壁垒,只有让政府做“救火队员”。
专家分析,反倾销案件的骤增,除了我国加入WTO后关税降低和配额限制放宽的因素外,很大的程度是因为国内外企业信息不对称,国内企业获得信息滞后所造成的。尤其是浙江的出口加工企业,很多都是“订单经济”企业经营者,只知埋头生产不问天下风云,对国际贸易可以说是个“盲人”。
而国外的竞争对手,不但对可以用以自卫的法律、法规了然于胸,而且对中国企业的规模、产量和价格早就摸得一清二楚。这些企业在向有关部门提请倾销诉讼时,一下子就能拿出几百页的调查报告。
专家认为,反倾销是一个有众多前提条件的行政调查程序,是可以预测、预报的。及早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用信息的“绿色通道”帮助国内企业对自己的经营市场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才能防患于未然。
一条良好的信息“绿色通道”,需要多方协同作战,形成政府——协会——企业的“铁三角”关系。只有信息互动,团体作战,共同应对国际市场上形形色色的技术壁垒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才能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