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政府管理看,除了对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打击力度不够大以外,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产业发生了转移,政府出口管理体制却不适应。外经贸的快速发展,发生了出口秩序混乱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反倾销和企业应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咨询工作滞后,不能有效地指导企业应诉。此外,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对反倾销宣传不到位的 问题。
2.从行业管理看,行业协会作为反倾销应诉工作主体的机制尚未建立,不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造成一些企业对反倾销应诉积极性不高。
3.从企业看,企业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对反倾销的危害和相关法律了解不够,不能积极应诉,错过了胜诉的机遇。
4.缺乏必要的进口国信息。因为有的出口产品并非属于低价竞销,只是产品出口到某一国或地区的规模过大,而引起进口国的质疑,发生反倾销指控。如果我们能通过反倾销指控指标体系预测出可能要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受到反倾销指控。
5.缺乏经验丰富的反倾销应诉人才,尤其是律师。有的企业虽花钱聘请了律师,但好律师难选。
6.企业资金紧缺,无力应诉。
三、反倾销的对策建议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可以利用WTO的反倾销规则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然而,有专家预测:我国加入了WTO,出口产品被指控的情况可能会有增无减。因为在未来15年中,其他国家并不认为我国经济已经属于市场经济了,即我国的经济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这意味着国外可以利用WT0的反倾销规则保护自己的利益,继续对我国的出口产品提出反倾销指控。因此,建议:
1.尽快设计和实施一套能够及时反映出口产品特别是出口拳头产品被反倾销指控的统计指标体系,以便关注入世后出口企业的运营动态。
2.要充分发挥各个行业协会参与协调和协助企业与起诉国的磋商活动,需要尽快完善和加强涉及到出口产品的行业协会的反倾销功能。
3.加强包括企业、协会、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形成产业保护合力的组织协调工作,增强企业应诉能力。
4.通过宣传部门积极做好反倾销的宣传、咨询工作,提高出口企业反倾销的意识。建议出版发行的涉及经济版面的各类刊物,都要定期有专版刊登有关反倾销的常识和动态等情况。
5.加速反倾销专业人才的培育。特别是要培养一大批从事反倾销和倾销调查与应诉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尤其出口企业有关倾销和反倾销的培训工作。
6.为解决中小企业应诉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建立反倾销基金。资金来源方式应是以企业为主的多渠道社会筹资。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