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包括传统意义上依赖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国家,开始把制定RTAs作为对外政策的重点(根据WTO官方公布,截止到2005年底,如果将计划的和在谈的RTAs都包括在内,有效的RTAs数目可能接近300个)。一些国家视达成RTAs与实现多边贸易目标同等重要,还有一些国家优先考虑发展RTAs,凸显了其在国家经济、政治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在RTAs新一轮扩张趋势中,谈判活动的中心也发生了变化,亚太地区正在成为新的增长点。
第二,RTAs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许多情况下,其贸易规则的制定比多边贸易体制走得更远。传统的RTAs旨在实现区域贸易自由化或区域贸易便利化,重在降低关税壁垒、限制非关税壁垒,谈判也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领域。现在的RTAs,在继续推进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开始较多地关注服务贸易,并尽可能地囊括其他议题。例如,美国与约旦、智利、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签订的RTAs就包含了通关合作、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劳工条款等与贸易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议题。①
第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互惠贸易协定有所增加,发展中国家对于非互惠的贸易优惠体系的依赖有所减少。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贸易协定开始出现,这成为所谓的“南—南”型贸易的有力证明。通过表1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之间、转型国家之间签署RTAs的数目明显上升,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希望彼此之间展开更进一步贸易合作、构建区域贸易组织的强烈愿望。
第四,无论RTAs的区域特性如何,其总体上呈现扩张和加强的趋势,并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理范畴”。区域贸易协定正经历着一场不断广化和深化的演进过程,一方面许多国家已经不安于既有RTAs的表现,正在寻求跨区、跨洲、跨洋的合作伙伴。例如,美国与新加坡的RTAs横跨了美洲与亚洲两大地区。另一方面,许多区域贸易集团也计划着向更大型的、更高级的区域贸易集团迈进。例如,建成后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将包括34个美洲国家,涵盖8亿多人口,区域内经济总量接近10万亿美元,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