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刚才我提到,《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其水平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
协定规定,瑞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6958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619项产品实施部分降税,降幅从10%到50%不等,将254项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其中,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62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业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可以说,这是瑞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也是瑞方首次在世贸组织谈判或自贸区谈判中,就削减加工农产品农业成分的关税作出承诺,使我农产品获得更好的进入瑞方市场的机会。
中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1803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5495项产品经5年、10年或更长时间实施零关税,对168项产品经10年过渡期降税60%(对其中165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先降税18%,然后在此后9年内匀速降税),将457项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
总体来看,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自《协定》生效之日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