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 “中国医药[13.00 -0.99%]企业营销高峰论坛”上,正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成了谈论的焦点,而这个文件曾一度被寄希望于完成我国第26次药品降价的重任。
“比计划经济还计划,执行起来几乎不太可能。”谈到尚未正式发布的新办法,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和多位业内专家一致的态度是:不看好!
按照征求意见稿,出厂价、流通加价、零售价都将成为政府监管的对象,甚至每一个环节都设定了明确的上限。
“但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本应是改体制、改医院,改医生,而恰恰这三条都没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另一位副会长王波分析,眼下相关部门更热衷于“另一头”的改革,即改药品、改药企、改流通体制。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朱恒鹏的意见是,尽管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存在问题,但关键症结在终端零售环节,只要不解决公立医院垄断处方药市场的问题,再多次的降价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更令人担心的是,新办法一旦出台,可能反而会推高药价。“廉价药将被进一步打压,甚至退出市场,而高价药、外资药、独家药反而受到这项政策保护,进一步固化利益。”牛正乾认为,新办法将改变医药工业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结算方式,造成整个产业链共同抬高药价的现象。
举个例子,假设某药的最高零售价为15元,原本药厂给药店的供货价为5元,药店可以卖14元,也可以卖6元。按新办法设定加价上限40%,即最多卖7元。药厂就可能会将供价从5元提到12块,将7元差价返还给药店,但药店售价只会高于12块,而不会再出现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