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市翔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4号白楼名邸A座4层。
委托代理人:王金荣,女,1961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翔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罗马花园E座801.
委托代理人:何骏,男,197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翔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经理,住天津市塘沽区广州道44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市朗宸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汉口道1 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原,男,1971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天津市朗宸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60号101-107.
委托代理人:刘刚,男,1970年8月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增进楼2-405.
上诉人天津市翔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悦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天津市朗宸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宸公司)、被上诉人陈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法官李砚芬、张妍、李华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2月23日、2004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翔悦公司委托代理人王金荣、何骏,被上诉人朗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原,被上诉人陈原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