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局务会,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务会上,组织大家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原文,重点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程序、经费保障、调解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对《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特点和亮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具体制定了全市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方案。
二是加大力度,扩大影响。市委书记丰立祥,在《大同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就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平同志将《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相关情况向市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有关单位赠送《人民调解法释义》一书;杨局长还在大同电台就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作了专题讲话,在《大同日报》就我市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进一步引起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使全社会更好地认识人民调解法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好处,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走上街头,在大同公园举办了大规模的学习宣传活动,共有29家单位参加,印发《人民调解法》宣传材料20000余份。大同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就相关民事纠纷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以案释法,现场演示。
四是于12月14日对全市司法所长、基层科(股)长、分管局长进行了为期2天的“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特邀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武红霞、社区矫正处姜丽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使大家准确把握了《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目的、宗旨和原则,全面掌握了各项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与地位,增强了工作的指导性和有效性。
五是把11月份作为全市学习宣传月,各县(区)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利用普法专栏,张贴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在节假日利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广场,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增强广大市民对《人民调解法》的知晓度;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利用文艺节目、红歌演唱团、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贯彻实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