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纠纷化解方式有了讲情懂法的“110编外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让家庭成员、社区邻里间的关系得到了维护,不必像对簿公堂那样剑拔弩张。推行一年多来,八一街已有上百起类似纠纷得到化解。
据了解,轻微治安案件委托进行人民调解是指在公安机关接警后,公安派出所对于情节较轻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涉及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各种纠纷,如双方当事人有调解要求并愿意接受调解,民警将案件委托给驻所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驻所人民调解室将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报镇街管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确认。
“今后这样的委托案例会越来越多。”省社科院法学所赵华伟博士认为,人民调解业务的触角应该深入到各矛盾高发领域,更主动地走到调解第一线。据了解,我省部分派出所已经设立了由社区司法社工组成的人民调解室,大量轻微治安案件得以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
“因为嫌我卫生打扫得不干净,雇主竟然扇了我一个耳光,我要报警。”前不久,萍乡市安源区青山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家政服务员的报警电话。33岁的家政服务员小丽向民警哭诉:“被打后,我耳朵嗡嗡作响。我要求她道歉并付工钱。”“对这类劳务纠纷,我们通常选择调解结案。”派出所民警说,接到报案后,他们立即进行调解。经确认,小丽的伤情并不严重。在雇主方道歉后,小丽拿到了当天下午的劳动所得40元钱。民警说:“最主要的是,她赢得了尊严。”
在青山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办公室的职能、工作流程都一一公开,连调解室的办公用具都显得挺“人性化”:调解办公桌呈圆形,当事双方和受理方各占一边,显示三方平等地位。另外,警方在调解室安装了监控探头、录音设备,以利于规范调解过程,固定相关证据,防止节外生枝。
“这种人性化、规范化的设计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展开。”安源区司法局副局长唐建成告诉记者,如果此事依照“110”处警解决方式来办,就需要民警开出验伤单,且需两名民警共同参与,如果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该纠纷,则简单多了。李源还表示,遇上一些棘手的纠纷特别是个别难缠的当事人,单靠民调也不好解决,由公安参与的民调协作机制会产生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
该派出所民警也坦承,因为是专职,调解员可以跟踪一起纠纷事件调解到底,成功率更高。而普通民事纠纷按治安案件处理就得按法律程序立案做笔录,程序繁琐,甚至久调不决,效果不太理想。轻微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既化解了矛盾又解放了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