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黄石磊一家正在经历一场噩梦。8月16日,黄的妻子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可这个新生命却严重畸形——左小臂和手掌缺失,左脚踝关节以上部分骨骼缺失,面部左下颌部分骨骼缺失。
“樟木头人民医院给孩子做过三次B超,结果都说正常。”8月21日,黄石磊的姐姐对《财经》记者说,他们一家认为医院存在过失,希望其赔偿孩子抚养费25万元。
但樟木头人民医院以广东省卫生厅2006年发出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为依据,认为自己属于基层医院,设备资质原本就检测不出婴儿的四肢畸形,因此没有过错。黄石磊一家则认定,医院从来没有告知上述信息,双方争执不下。
令黄石磊一家痛苦的是,他们竟然找不到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樟木头人民医院强硬表示:如家属坚持要求赔偿,就走法律程序。而如果提起诉讼,黄石磊一家必然面对高额费用、繁琐的程序和漫长等待。因此,一家人决定用静坐、媒体报道的方式给医院施压。
这样的纠纷远非个案。在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近几年,北京市医患纠纷案件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方也透露,上海医疗纠纷的增速每年约为30%。而深圳市医学会近两年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的数量,则以每年70%的速度递增。
在许多医患纠纷当中,患者都希望以“闹”来解决问题,或静坐、聚众吵闹、大打出手,或在医院大设灵堂。东莞市卫生局曾在2007年称,该市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不超过10%。
“闹”的结果常常是两败俱伤。在专家们看来,患者的“闹”固然不够冷静,但很大程度上,正是中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将患者“逼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