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调委与卫生部门没有隶属关系,索赔超万元作为第三方介入,免费调解医疗纠纷
本报讯 舟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昨天挂牌成立。今后,它将作为第三方介入解决本市直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免费调处、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和谐地解决矛盾。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钟达为市医调委揭牌,副市长陈松菊参加了成立仪式。
近年来,我市医患纠纷频发,尽管纠纷处理可采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和司法诉讼三条途径,但由于患者对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存在顾虑、打官司解决较费时费力等原因,导致有些医患矛盾极难化解。
据介绍,市医调委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且一时难以化解时,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由市医调委负责调解医疗纠纷。医调委将通过宣讲、解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并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医患双方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医调委出具医疗纠纷调解书,承保的保险公司将依据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理赔。目前,市级所有医疗机构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相关保险公司也已经成立了理赔中心。
按相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不足1万元的,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院无权自行解决,医患双方可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调委应自受理调解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如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会调解,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则应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目前,市医调委有4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有由10名医学、法律、保险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库,还有由15名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