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投诉请求等功能。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保护合法的上访者,以保证当事人的申诉权,通过审查确有问题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对无理的上访者,充分做也释明工作,给其一个合理的“说法”。对违法上访者,给予法律制裁。
一是要建立健全涉诉信访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泰宁法院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泰宁法院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应急预案》、《泰宁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制度》、《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接访、下访工作办法》、《法庭“首问责任制”》、《法庭信访、接待工作方法》。此外,我院在审判、管理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的各项工作机制。①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工作重要议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院领导包案处理,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立案庭为具体工作职能部门,各案件承办庭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访、申诉问责制》,以提高干警办理涉诉重信重访案件的责任心,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定。②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给予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予以登记,约定时间给予解决,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结率与息诉息访率。③贯彻落实案件“判后答疑”制度,做好案件判决的释明工作。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来访及时对生效判决的初访由承办案件的法官接待,对承办法官有异议的来访由法官所在业务庭庭长接待,对业务庭庭长有意见的来访由主管院领导接待,增强干警“人人都是信访责任主体”的观念。④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上下级法院间的纵向联动。对二审法院改判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下级法院不便处理的,及时主动的向上级人民法院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问题解决。加强与人大、政府、信访局、司法局等的横向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面广、当地影响大、情况复杂的、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主动与各部门协调处理,及时化解不和谐因素。⑤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分析会,建立起案件讨论制度。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排查输,突出排查上访老户,已线线路未息案件,排查正在审理的敏感性案件,有效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宜疏不宜堵、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广开言路,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办案干警的接待行为,善于做来访群众的“倾听者”,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正确引导信访人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告知当事人风险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预防无理滥诉、缠诉。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接待,凡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对来访群众“冷、横、硬、推”,造成矛盾激化的,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日,严肃查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按照“保护合法上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无理取闹、无理缠访的闹事的上访者,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制止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