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可以“和解”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劳动者却在律师的“建议”下与单位对簿公堂,到头来不仅丢了工作,获得的赔偿也有相当一部分进了律师的口袋。这种情况今年来时有发生。记者昨天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市劳动部门与市司法部门正在酝酿设置专门的法律援助窗口,让大多数劳动者获得免费的律师代理。
陈严(化名)在我市一家外贸公司干了3年,经常加班,但加班费却迟迟没有说法。上个月,他找律师咨询,律师当场承诺可以为其追讨工资2万元,他便聘请该律师代理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案。
受理该案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超时加班、拖欠加班费的问题。该公司认识到错误后表示愿意整改,核算了陈严3年来的加班工资共计8200元,提出只要陈严接受庭外调解,将立即支付这笔加班费,并继续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
没想到,陈严的律师拒绝了这一提议,坚持2万元的申诉金额,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同时拒绝了仲裁员与陈严本人面谈的要求。仲裁部门只得放弃调解,依法作出了公司向陈严支付加班费及各种赔偿共9600元的裁决。
裁决书下达后,该公司表示不服,要进一步到法院起诉,并开除了陈严。这意味着陈严不仅失去了工作,还有可能被这个案子拖上好几个月,即使最后胜诉,还得付给律师一大笔费用。
此时,陈严才主动联系仲裁部门,“律师没提公司愿意调解的事情,只说肯定能要到2万元,还怂恿我,就算为了争口气也要把官司打到底。”后悔不迭的陈严说。
“这不是个别现象。今年以来,随着劳动争议案急剧增多,这类律师阻挠庭外调解、引导劳动者坚持上诉的事件也明显比过去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的仲裁员杨明说。
他介绍,一方面,从去年底开始,全国进入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期。我市今年以来已经受理案件13731件,是2001年到2006年5年间案件处理总量的近2倍。另一方面,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细化,更新也快,找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劳动者也越来越多,目前已占到当事人的近80%。“律师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影响比过去大得多。”杨明说。
记者了解到,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一些律师实行“风险代理”,即,只要劳动者胜诉获得赔偿,律师就按赔偿总额的一定比例拿代理费,高的可达20%甚至30%。为了得到更多“提成”,少数律师尽可能拔高赔偿数额,或是阻挠劳动者与仲裁员见面、联系,使劳动者失去与其单位庭外调解的机会。
杨明说:“实际上对劳动者而言,调解往往比裁决更好。”一来调解时间短;二来调解有时能避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撕破脸”,既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又保留工作岗位。
据悉,这个问题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凸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马连章说:“我们正在和司法部门共同努力,将出台有效的应对措施。”
他透露,市司法局和市劳动部门近期将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专门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咨询、代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等服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将为其联系免费的代理律师。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案情复杂、确需律师代理的,由该窗口推荐信誉好、收费规范的律师。区县最迟将在明年上半年设置这样的服务窗口。
“窗口设置初期,我们要让30%的劳动者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今后这一比例将争取超过60%。”马连章说。同时,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涉及的争议案情简单,经窗口咨询服务后无需代理律师。由于不涉及或仅涉及少量代理费,律师会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为劳动者制定最好的解决方案。
市律师协会还在酝酿出台一项指导性意见,重申“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严禁实行风险代理”,同时还将倡导律师代理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医疗费等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及弱势的当事人,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另外,市律师协会将制作《律师法律服务情况调查表》,在律师代理案件时随委托书一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仲裁部门将根据律师的表现“打分”,反馈给市律师协会,律师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将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