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涉楼盘的分布来看,深圳各区均有涉及,既有新开发的楼盘,也有原来的老盘。从断供的时间看,南山的一个盘是今年3至6月未还供,罗湖泥岗路的一处房产为今年4月至7月未还,福田区梅林的一处房产也在该时间之内。
虽然由于统计口径和较为敏感,深圳法院方面没有统计数据,但本报获取的来自多家法院多份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显示,进入法院审理的“断供”同样不在少数,甚至包括周边的东莞,也有20余深圳业主委托律师提出“断供”。
深圳一家银行中层向本报透露,大面积断供没有出现,但零星的个案一直都有,也曾有某楼盘业主发函表示要断供,但他们银行方面态度也较为坚决:要断就断吧,反正不影响收楼!
断供案件区域为还不局限于深圳,在房价一路高涨时,深圳周边的东莞、惠州、中山同样成为投资客的战场,如今硝烟平息,也留下不少后事待处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天告诉本报,他已经接受深圳64户业主的委托,处理与东莞两个小型楼盘的“断供”,其中一件已经立案,一件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A先生是职业股民,此前通过炒股也赚了些钱,后来认识了一个地产中介的经理,在中介的介绍下,2006年底投身到楼市中,通过炒作短期盘,小发了一笔财。
因为前期顺利,A先生越炒越大。去年四五月间,他单独吃进南山区的四套房,还跟其他人合伙一起买了两套,都是市值一百万以下的楼盘。没有想到的是,股市暴跌让本无固定收入来源的A先生资金链缺乏及时的补充,而房价的持续走低也让他的几套房全部变成了“负资产”。
为了还上月供,A先生想尽了办法,包括通过信用卡套出7万元现金,还向朋友借了十几万来供,但信用卡到期后,银行首先发难,要他还钱否则告信用卡诈骗,亲朋好友借的钱也无法填补每个月3万多元要供一二十万的“无底洞”,他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还上月供了,这个月的20号,就是第三期,之前他一直还在坚持,但“这次再也供不起了”。
银行方面自然也不希望他“断供”,但囿于银行管制政策的严厉,也只能给他提出如果利率下调30%,能否继续供,A先生的回答是:不是不想交,实在没钱交了,只能等着被银行“收楼”了。
仲裁机关另一位负责案件审理的人士点开电脑里一份份或正在审理,或已经做出裁决的文书显示,不少均为被诉方缺席,“这些人就属于已经主动放弃的恶意断供,庭都不来开了”,他说。
“恶意断供”者一类是赚饱了的职业炒家,一位地产中介还告诉本报,她熟知的几个职业炒家,前期炒楼已经赚得盆满钵满,后面出现“负资产”,即使是首期付了十来万,也就不要了直接“断供止跌”。
另一类是违规操作者,另有地产中介透露,有一个同行的区域经理,只花了几万元的首付就炒作了四五套房,后来一看成为“负资产”,立即“断供”,对他来说,损失不过区区几万元,心理和经济上更没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