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华所说得的“窄告”,通俗的讲其实就是“精准”,用精准的语言,去向精准的目标传达。
比如城市白领和企业CEO的语言,必定不统一;刚毕业的大学生和40岁以上职场老手,所使用的语言也必然不同。
所以,想要说服某一人群时,我们要精准的使用这个人群的语言,而不必考虑这个人群之外的人,是不是能看懂。
如果一篇文案想要打动全部群体,那么必然会丧失对某一个精准群体的穿透力。
比如兰乔圣菲作为一个高端地产,它所使用的文案语言就是高端人群的语言,像“红地毯”、“CEO”、“领导”等等字眼,都是一些标志性文本。
兰乔圣菲这样的文案,在普通上班族看来,并不能产生什么共鸣,但对于那些被盛名所累的“成功人士”来讲,看到“踩惯了红地毯,会梦到石板路”,却很可能击中内心。
再比如下面这则文案,明显是针对女***美用户的,而丝毫没有考虑男性用户。
所以我们写作文案时,一定要从始至终的面对目标用户,使用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运用他们能接受的元素,至于目标用户之外的人能不能听懂,就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了。
其实这和推销员销售产品的逻辑是一样的,推销员只需要关心面前这个意向客户,并不需要关心其他人是否听懂它的推销话术。
上一部分,我们说写文案时,在策略上要针对一个精准的群体,而在具体的文字表达上,我们还需要收缩目标,精准的针对某个“具体的人”。
广告文案,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沟通,我们写作出来的文字,必须是把消费者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当做一个虚幻的群体。
也只有将沟通的对象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才能找到所谓的“洞察”,去打动他或她。
比如像马丁路德金,他沟通的对象虽然是黑人群体,但是他在表达上却花了很大篇幅,去针对的一个个具体的人。
写作广告文案也是一样,如果我们想要打动消费者,也必须把他们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去对话、去交流、去沟通。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很多经典文案的人称代词使用的都是“我”和“你”这样的第一、第二人称,而不是“大家”、“同学们”、“顾客”等等,其目的就是营造“一对一沟通”的氛围。
比如《文案训练手册》中所列举的案例,几乎全是以“第一”“第二”人称作为称呼。
想要做到上面这一点,有个简单的方法:根据目标人群特点,虚拟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然后使用文案向这个人销售你的产品。
曾经看到过很多文章说,“对于文案来讲,文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策略”。
这句话是对的,但是大家一定不要误会成“文字不重要”。
在写作文案时,文采确实并不重要,但是“文字”很重要。
科学广告的鼻祖霍普金斯就曾经说过:文字水平对于广告的重要性,与口才对推销术的重要程度是同样的。
对于非文艺或者非高端的产品,文案可以写的没有文采,但是文字必须要让目标客户看起来舒服,在策略的传达上必须精准。
而“看起来舒服”并“传达精准”的文字,比“有文采”的文字更需要功力。
如果看过余华、贾平凹甚至莫言的小说,你会发现他们文字一点也不文艺,甚至毫无文采。